计分办法
(一)体育类(采用百分制)
(二)艺术类(采用百分制)
绘画
专业成绩=素描成绩×40%+色彩成绩×40%+速写成绩×20%
录取办法
1.特长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局文件规定执行。
2.报考我校特长生考生在体育艺术特长生报考志愿栏第二批次填报太原市第三实验中学校。学校代码:95023。
3.在考生中考成绩达线后,根据报考我校考生报考志愿按专业测试成绩的高低择优进行录取。
1、体育类
专业成绩达到60分以上且专项成绩不低于50分(百分制)。
其中田径类考生:专项成绩达到100分的,中考成绩在最低控制线基础上可降低100分予以择优录取;专项成绩达到90分以上者,中考成绩在最低控制线基础上可降低50分予以择优录取。
2、艺术类
专业成绩达到60分以上者
特长生管理
特长生必须与学校签订《特长生管理协议书》,协议书条款由招生学校根据自身需求制定内容,特长生进校后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训练和比赛,如违反协议,则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联系方式
1学校地址:太原市坞城西路针织街口以西50米。
2咨询电话(预约电话):7963323 15535110298
3联系人: 赵老师 孟老师
4咨询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
下午3:0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