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多校划片学生
对于暂时难以实行“单校划片”对口直升的区域,实行“多校划片”入学。今年多校划片学生分为南、中、北、西四个片区,具体划分如下:
南片:
小学6所:区实验小学、和平南路小学、南上庄小学、沙沟小学、新庄小学、南屯小学。
中学4所:太原市十六中、太原市六十二中、太原市六十三中、万柏林区二中。
中片:
小学22所:公园路小学、众纺路小学、和平小学、桥西小学、大唐实验小学、区第二实验小学、玉河街小学、气化街小学、千峰南路小学、理工大附小、小井峪小学、后北屯小学、瓦窑小学、下元小学、大王小学、小王小学、窊流小学、闫家沟小学、大井峪小学、童乐双语学校、大众双语学校、南内环双语学校。
中学7所:太原市二十中、太原市二十九中、太原市四十九中、太原市五十六中、太原市第二实验中学、万柏林区一中、万柏林区三中。
北片:
小学7所:兴华街小学、外国语小学、和平北路第二小学、兴华西街小学、彭村小学、阳光双语小学、太原市实验小学。
中学4所:太原市十三中、太原市六十一中、万柏林区实验中学、太原科技大学实验中学。
西片:
小学5所:建筑北巷小学、河北街小学、太白街小学、红星巷小学、北寒小学。
中学3所:太原市六十五中、万柏林区十中、万柏林区十一中。
属于多校划片派位四大片区(南片、中片、北片、西片)内的小学毕业生,由各小学组织小学毕业生家长填报入学志愿,对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人数的初中学校,按学生志愿直接分配入学;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的初中学校,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安排学生入学(电脑派位志愿填报和具体流程及办法详见附件)。
(5)跨行政区域学生
凡跨县(市、区)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由区教育局根据入学人数和学校分布情况,统筹安排“人户分离”小学毕业生到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位的初中学校入学,但不得择校。
继续坚持严禁跨县(市、区)在公办初中学校之间择校的原则,严禁以任何理由安排户籍、学籍不在本区的学生进行择校。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升初中须提供:①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子女原籍《居民户口簿》;②进城务工人员在万柏林区居住满一年的《居住证》(2016年6月30日前办理);③进城务工人员有效《劳动合同》及个人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的证明(2017年6月30日前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或一年以上有效《营业执照》(2016年6月30日前办理);④原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乡镇或学校证明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公办初中学校就读,但学生不得择校。
(1)九年一贯制对口直升和单校划片小学毕业生直升入对应初中。
(2)多校划片小学毕业生在本市户籍毕业生全部分配或派位完毕后,参照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多校划片办法流程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初中学校就读。
3、两县贫困家庭子女小学毕业生
按照全市精准扶贫的要求,阳曲、娄烦两县已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在万柏林区居住并务工的人员,其子女如需在万柏林区升入初中学校就读的,需提供:①《居民户口簿》;②在万柏林区居住满一年的《居住证》(2016年6月30日前办理);③《劳动合同》及个人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的证明(2017年6月30日前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④已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扶贫手册(或其他相关证明)。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公办初中学校就读,但不得择校。
4、特殊情况小学毕业生
(1)符合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条件的残疾小学毕业生,安排到普通中学随班就读,或根据家长意愿,结合实际情况,安排转入特教学校就读。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教育行政部门安排的残疾小学毕业生接受义务教育。
(2)海内外高层次人才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升初中,按照中共山西省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执行。
(3)晋商晋才回乡创业创新工程引进的各类人才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升初中,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晋商晋才回乡创业创新工程的意见》文件执行。
(4)其他情况小学毕业生升初中,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责任
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法定责任,认真组织做好万柏林区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各环节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组建机构、专人负责、强化监督,全面实行阳光招生。组建“小升初”议事仲裁机构,对“小升初”工作中反映或投诉的问题,及时予以答复和解决,确保“小升初”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强宣传引导
1、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小升初”工作相关信息,真正落实“小升初”工作政策、招生计划、划片范围、报名条件、招生程序、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监督举报“八公开”制度,使“小升初”工作真正成为“阳光工程”。
2、区教育局、各中小学要认真做好今年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政策咨询解答及有关问题处理工作,在“小升初”工作期间要设立接待室、咨询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选派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值班,受理广大小学毕业生及家长的咨询举报。
区教育局咨询电话:6042389。
3、加大义务教育“权利和义务统一”的宣传力度,引导小学毕业生家长依法送其子女按时升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三)严明纪律要求
各中小学校要严格遵守“六严禁”工作纪律,即严禁超计划和超班容量招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学校提前录取学生;严禁设立任何名义的实验班、重点班、快慢班;严禁任何学校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对于违反“六严禁”的学校给予严肃处理、严肃问责。